民俗学者声援山西吉县“娲皇遗骨”一事的公开
其一,此“娲皇遗骨”之论是延续故说,非是当代学人自创的新说。这与“曹操墓”的情况有所不同。
报道称,早在1984年,娲皇宫遭人破坏时,考古工作者就在女娲塑像下发现遗骨,包以黄绫,盛于木函。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据明代人的墨书所述,庙中发现的这件人骨称为“皇帝遗骨”。因遗骨处于娲皇塑像之下,故此“皇帝遗骨”即“娲皇遗骨”。可见“娲皇遗骨”为故说,是前辈的说法,23位专家并非是“娲皇遗骨”之论的直接当事人。他们只是把成说及时传递给了公众,并没有主观或客观的过错可言。把板子打在23位鉴定专家身上,称其作伪和欺诈,这显然是不合适的。若是这样,专家岂不冤哉?
其二,是次第相承、流传有序的文物和遗迹遗存。这也是“曹操墓”不可比及的。
报道称,从2011年8月13日至10月9日,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田建文的指导下,考古工作者对吉县人祖庙进行了“抢救性”整理,发现战国、汉唐、宋元、明清、民国时代遗物291件(套),并在娲皇宫积土中找到人头骨、木函残片和距今2100至900年曾作祭品的动物骨头。这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祭祀女娲的考古遗迹。
这表明,“娲皇遗骨”之论也非明人首创,而是自上而下流传下来的,而且有各个时代的实物遗存作为佐证。故而“娲皇遗骨”一说并非虚言。
其三,中原地区为女娲信仰流行的地区,娲皇墓现于山西吉县并不奇怪。
女娲为上古圣王之一,祭祀崇拜娲皇是古俗之一。中原地区流传有很多伏羲女娲的民间故事,口口相传,以至于今。民间还有祭祀和怀念女娲的场所,即娲皇宫。除山西吉县人祖庙的娲皇宫之外,河北涉县也有娲皇宫,是一处重要的文化胜迹。历史上,中原各族人民对伏羲女娲含有深厚的感情,这感情是真挚的,热烈的。此苍天可鉴,毋庸置疑。中原地区是娲皇崇拜的流行地区之一,说明这里曾是伏羲女娲的工作生活之地。按照古之葬制,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山西吉县为中原之北,符合古代的葬俗。神殿是神圣的场合,古时普通的公众是不得登大雅之堂的,故而娲皇宫下的遗骨,应该有帝王一级的身份等级,绝非是普通公众。
其四,陵上建庙符合古代民俗。
依出土题记,娲皇墓原在金山寺,后寺庙天火而毁,改葬于吉县人祖山。“娲皇遗骨”即藏在娲皇宫女娲塑像之下。坟上立庙是汉魏以前的古俗,近代已淹没无闻。这种葬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陵上建庙符合三皇五帝时期的古礼。“娲皇遗骨”的出现亦符合古代民俗。
其五,科学检测奠定了鉴定的根基。“曹操墓”的情况则完全不是这样。
报道称,经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C14同位素测年,所发现的人头骨距今6200年,动物骨头距今2100至900年。这些测年资料充分显示了出土遗物的历史纵深,说明“娲皇遗骨”所言不虚。
由以上论述可见,“娲皇遗骨”的鉴定是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这一事件因此应被视作是一次正常的科学实践活动,而绝不是什么“胡来”、“乱搞”。既然如此,那么,媒体和公众一波高过一波的声讨浪潮又该如何解释呢?愚以为,此可分为如下表现和原因。
第一种表现:无知妄说,少见多怪
神话,是先民口述的历史,也是历史的一种传承方式。这在中国的史前历史研究中的价值尤其显得重要。把神话和传说等同于虚无和不存在,声言要“让女娲回到神话里去”,这种无知妄说,毫无科学性可言。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发现了佛指舍利,难道也要让佛祖“回神话里去”?埃及发现了三四千年以前的法老遗骨,并没有人出面反对。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六千年前的娲皇遗骨?没有任何依据,凭空怀疑“娲皇遗骨”的真实性,就是少见多怪。
第二种表现:移花接木,损人利己
目前为止,学界内部的“质疑者”仅限北大考古系教授刘绪一人。他告诉记者:“在中国,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很多,未必都要与所谓‘三皇’时期联系起来。所谓‘三皇’、‘五帝’目前看来还都只是传说,都很‘玄’。所以,你问这个是不是女娲的骨骸,这我可不敢说。”
现于认识水平,他对这件事心里没底,不敢赞同,但这不等于他是就站定了反对的立场。他也只是说说,并无真凭实据去“质疑”。 况且,他并没有说要“质疑”。即便他是“质疑”了,也可以理性解决。媒体报道说,发掘一个神话人物的遗骨,让人一时难以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但是,知道的多了,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接受,也就没有了“质疑”。北大这位考古教授对鉴定结果虽有疑虑,但不能理解为“质疑”。他的言论显然被媒体夸大了,误读了。诚然,中国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很多,但是神殿下的遗骨,务必要多加留意,因为这个位置普通人是不可能染指的。这也是鉴定“娲皇遗骨”的主要依据之一。
质疑的目的,是为了搞清真相,还原事实。但是,如果不是为了搞清真相,还原事实,相反,是为了混淆视听,愚弄大众,那么,其所谓的“质疑”就一定不是真正的质疑,而是在诽谤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其一个很浅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一篇稿件,挣那么几个稿费。如果是这样下作的人,并不值得理会。
第三种表现:僭越失位,不自量力。
报道称,“娲皇遗骨”及其考古发现,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填补了上古无文字记载的历史断层,说明山西吉县人祖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起源地之一,为吉县人祖山区域是中华婚育文明、农耕文明、八卦和古代历法起源地之说提供了实物佐证。这段评语对人祖山“娲皇遗骨”出土的意义作了全面、中肯的评价,显示出了鉴定者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
然而,“质疑者”针锋相对,“而就人祖山的发现来看,除一例距今6200年的人骨,其余最早为战国时期,因此到目前为止的发现尚无法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填补上古无文字记载的历史断层,也无有力证据证明山西吉县人祖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起源地之一,而其中发现物又不足以证明人祖山区域是中华婚育文明、农耕文明、八卦和古代历法起源地。”这表面上看似铿锵有力的否定,实际上空然无物,毫无意义可言。既然“质疑者”认为“没有”、“不能证明”,那么,什么时候能有?什么时候能证明?显然,在“质疑者”那里,什么时候也不会有,什么时候都不能证明。因为他根本就是不是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又怎么会有,又怎么会证明呢?
轻率否定专家结论,“质疑者”真是荒谬绝伦。据发现的文字题记,此处的“娲皇遗骨”在民国时没人质疑,明清时没人质疑、宋元时没人质疑、汉唐时没人质疑、战国时也没人质疑。可以说,在上下两千年的时间内,并没有人质疑这个事件的准确性。当代的人以专家自居,这时候跳出来“质疑”,人们不禁要问:五百年前你们干嘛去了?这不是恶意炒作又是什么?
诚然,现代社会的知识普及程度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专家。专家之能事,有很多是别人代替不了的,毕竟专家的知识和视野远在公众之上。当今的中国,造假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公众要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更要相信专家,尊重专家,依靠专家,切莫轻信无良文人的蛊惑。如果一任媒体和某些个人的恶意炒作,胡搅蛮缠,把专家整得都不会了,必定会有人浑水摸鱼,那才是社会的公害。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学界出来了造假的丑闻,还是有专门的科学道德委员会,公众和媒体是不可能代替专业人士做出决断的。这就像凡人无法评价神仙的好坏一样。
娲皇不止一位,吉县人祖庙娲皇宫的是娲皇之一,是氏族社会留给后人的珍贵遗存。“娲皇遗骨”的发现,是文化史的一件大事,意义不亚于佛骨舍利的发现。这件珍贵的文物,必定是未来古史研究的重要依凭。这件事,希望全社会倍加重视和珍惜。
报道称,早在1984年,娲皇宫遭人破坏时,考古工作者就在女娲塑像下发现遗骨,包以黄绫,盛于木函。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据明代人的墨书所述,庙中发现的这件人骨称为“皇帝遗骨”。因遗骨处于娲皇塑像之下,故此“皇帝遗骨”即“娲皇遗骨”。可见“娲皇遗骨”为故说,是前辈的说法,23位专家并非是“娲皇遗骨”之论的直接当事人。他们只是把成说及时传递给了公众,并没有主观或客观的过错可言。把板子打在23位鉴定专家身上,称其作伪和欺诈,这显然是不合适的。若是这样,专家岂不冤哉?
其二,是次第相承、流传有序的文物和遗迹遗存。这也是“曹操墓”不可比及的。
报道称,从2011年8月13日至10月9日,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田建文的指导下,考古工作者对吉县人祖庙进行了“抢救性”整理,发现战国、汉唐、宋元、明清、民国时代遗物291件(套),并在娲皇宫积土中找到人头骨、木函残片和距今2100至900年曾作祭品的动物骨头。这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祭祀女娲的考古遗迹。
这表明,“娲皇遗骨”之论也非明人首创,而是自上而下流传下来的,而且有各个时代的实物遗存作为佐证。故而“娲皇遗骨”一说并非虚言。
其三,中原地区为女娲信仰流行的地区,娲皇墓现于山西吉县并不奇怪。
女娲为上古圣王之一,祭祀崇拜娲皇是古俗之一。中原地区流传有很多伏羲女娲的民间故事,口口相传,以至于今。民间还有祭祀和怀念女娲的场所,即娲皇宫。除山西吉县人祖庙的娲皇宫之外,河北涉县也有娲皇宫,是一处重要的文化胜迹。历史上,中原各族人民对伏羲女娲含有深厚的感情,这感情是真挚的,热烈的。此苍天可鉴,毋庸置疑。中原地区是娲皇崇拜的流行地区之一,说明这里曾是伏羲女娲的工作生活之地。按照古之葬制,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山西吉县为中原之北,符合古代的葬俗。神殿是神圣的场合,古时普通的公众是不得登大雅之堂的,故而娲皇宫下的遗骨,应该有帝王一级的身份等级,绝非是普通公众。
其四,陵上建庙符合古代民俗。
依出土题记,娲皇墓原在金山寺,后寺庙天火而毁,改葬于吉县人祖山。“娲皇遗骨”即藏在娲皇宫女娲塑像之下。坟上立庙是汉魏以前的古俗,近代已淹没无闻。这种葬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陵上建庙符合三皇五帝时期的古礼。“娲皇遗骨”的出现亦符合古代民俗。
其五,科学检测奠定了鉴定的根基。“曹操墓”的情况则完全不是这样。
报道称,经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C14同位素测年,所发现的人头骨距今6200年,动物骨头距今2100至900年。这些测年资料充分显示了出土遗物的历史纵深,说明“娲皇遗骨”所言不虚。
由以上论述可见,“娲皇遗骨”的鉴定是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这一事件因此应被视作是一次正常的科学实践活动,而绝不是什么“胡来”、“乱搞”。既然如此,那么,媒体和公众一波高过一波的声讨浪潮又该如何解释呢?愚以为,此可分为如下表现和原因。
第一种表现:无知妄说,少见多怪
神话,是先民口述的历史,也是历史的一种传承方式。这在中国的史前历史研究中的价值尤其显得重要。把神话和传说等同于虚无和不存在,声言要“让女娲回到神话里去”,这种无知妄说,毫无科学性可言。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发现了佛指舍利,难道也要让佛祖“回神话里去”?埃及发现了三四千年以前的法老遗骨,并没有人出面反对。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六千年前的娲皇遗骨?没有任何依据,凭空怀疑“娲皇遗骨”的真实性,就是少见多怪。
第二种表现:移花接木,损人利己
目前为止,学界内部的“质疑者”仅限北大考古系教授刘绪一人。他告诉记者:“在中国,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很多,未必都要与所谓‘三皇’时期联系起来。所谓‘三皇’、‘五帝’目前看来还都只是传说,都很‘玄’。所以,你问这个是不是女娲的骨骸,这我可不敢说。”
现于认识水平,他对这件事心里没底,不敢赞同,但这不等于他是就站定了反对的立场。他也只是说说,并无真凭实据去“质疑”。 况且,他并没有说要“质疑”。即便他是“质疑”了,也可以理性解决。媒体报道说,发掘一个神话人物的遗骨,让人一时难以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但是,知道的多了,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接受,也就没有了“质疑”。北大这位考古教授对鉴定结果虽有疑虑,但不能理解为“质疑”。他的言论显然被媒体夸大了,误读了。诚然,中国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很多,但是神殿下的遗骨,务必要多加留意,因为这个位置普通人是不可能染指的。这也是鉴定“娲皇遗骨”的主要依据之一。
质疑的目的,是为了搞清真相,还原事实。但是,如果不是为了搞清真相,还原事实,相反,是为了混淆视听,愚弄大众,那么,其所谓的“质疑”就一定不是真正的质疑,而是在诽谤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其一个很浅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一篇稿件,挣那么几个稿费。如果是这样下作的人,并不值得理会。
第三种表现:僭越失位,不自量力。
报道称,“娲皇遗骨”及其考古发现,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填补了上古无文字记载的历史断层,说明山西吉县人祖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起源地之一,为吉县人祖山区域是中华婚育文明、农耕文明、八卦和古代历法起源地之说提供了实物佐证。这段评语对人祖山“娲皇遗骨”出土的意义作了全面、中肯的评价,显示出了鉴定者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
然而,“质疑者”针锋相对,“而就人祖山的发现来看,除一例距今6200年的人骨,其余最早为战国时期,因此到目前为止的发现尚无法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填补上古无文字记载的历史断层,也无有力证据证明山西吉县人祖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起源地之一,而其中发现物又不足以证明人祖山区域是中华婚育文明、农耕文明、八卦和古代历法起源地。”这表面上看似铿锵有力的否定,实际上空然无物,毫无意义可言。既然“质疑者”认为“没有”、“不能证明”,那么,什么时候能有?什么时候能证明?显然,在“质疑者”那里,什么时候也不会有,什么时候都不能证明。因为他根本就是不是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又怎么会有,又怎么会证明呢?
轻率否定专家结论,“质疑者”真是荒谬绝伦。据发现的文字题记,此处的“娲皇遗骨”在民国时没人质疑,明清时没人质疑、宋元时没人质疑、汉唐时没人质疑、战国时也没人质疑。可以说,在上下两千年的时间内,并没有人质疑这个事件的准确性。当代的人以专家自居,这时候跳出来“质疑”,人们不禁要问:五百年前你们干嘛去了?这不是恶意炒作又是什么?
诚然,现代社会的知识普及程度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专家。专家之能事,有很多是别人代替不了的,毕竟专家的知识和视野远在公众之上。当今的中国,造假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公众要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更要相信专家,尊重专家,依靠专家,切莫轻信无良文人的蛊惑。如果一任媒体和某些个人的恶意炒作,胡搅蛮缠,把专家整得都不会了,必定会有人浑水摸鱼,那才是社会的公害。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学界出来了造假的丑闻,还是有专门的科学道德委员会,公众和媒体是不可能代替专业人士做出决断的。这就像凡人无法评价神仙的好坏一样。
娲皇不止一位,吉县人祖庙娲皇宫的是娲皇之一,是氏族社会留给后人的珍贵遗存。“娲皇遗骨”的发现,是文化史的一件大事,意义不亚于佛骨舍利的发现。这件珍贵的文物,必定是未来古史研究的重要依凭。这件事,希望全社会倍加重视和珍惜。
民俗学者:尹国兴
2012年6月12日
上一行业新闻:电影《武昌情殇》在焦作影视城杀青
下一行业新闻:迅雷等四方打造跨媒体电影院线平台